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信貸業(yè)務影響培訓
【課程大綱】
專題一:《民法典》視野下的信貸法律風險控制概述
一、《民法典》介紹
1、《民法典》編撰背景及意義
2、《民法典》的內容結構
二、商業(yè)銀行信貸法律風險識別與控制
1、信貸法律風險的識別
(1)違法行為
(2)違規(guī)行為
(3)違約行為
(4)侵權行為
(5)怠于行使權利行為
(6)不當行為
2、貸前法律風險控制
案例:債權人對共有財產(chǎn)擔保的審查注意義務
3、貸中法律風險控制
案例:共債共簽與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4、貸后法律風險控制
案例:債權人免除部分連帶債務人債務的后果
三、《民法典》對信貸業(yè)務的主要影響
1、調整合規(guī)管理
2、完善合同安排
3、拓展物權類別
4、創(chuàng)新?lián)n愋?br />
5、保護客戶隱私
專題二:《民法典》擔保制度的修改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一、《民法典》擔保制度的體系構成
二、《民法典》典型擔保物權制度的主要修改及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1、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問題: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與土地經(jīng)營權有什么區(qū)別?能否抵押?——《民法典》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解讀
2、居住權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問題:已經(jīng)設定了抵押的房產(chǎn)上又設立的居住權,債權人的利益如何保護?——《民法典》第十四章“居住權”解讀
3、擔保財產(chǎn)的范圍
問題:《民法典》中可供擔保的財產(chǎn)范圍有哪些變化?——《民法典》第399條解讀
4、擔保財產(chǎn)的概括性描述
問題: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合同應當包括哪些內容?對抵押財產(chǎn)的描述除名稱、數(shù)量外還應包括哪些內容?——《民法典》第400條解讀
5、流押/流質條款的效力
問題:抵押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抵押權人所有”是否有效,債權人能否/如何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民法典》第401、428條解讀
6、抵押權的追及效力和抵押財產(chǎn)的轉讓
問題:抵押人未經(jīng)抵押權人同意能對外轉讓抵押物嗎?債權人如何控制抵押財產(chǎn)的轉讓?——《民法典》第406條解讀
7、正常買受人規(guī)則
問題:動產(chǎn)抵押并登記的,抵押權人能否對抗正常經(jīng)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chǎn)的買受人?如何讓動產(chǎn)抵押更靠譜?——《民法典》第404條解讀
8、抵押與租賃的關系
問題:當?shù)盅河鲆娮赓U,如何防止出租人和承租人倒簽租賃合同?——《民法典》第405條解讀
9、浮動抵押財產(chǎn)的確定規(guī)則
浮動抵押,債權人對哪些動產(chǎn)有權優(yōu)先受償?——《民法典》第396、411條解讀
10、擔保物權清償順序的一般規(guī)則
問題:同一財產(chǎn)上設立多個抵押權時,清償順序如何確定?——《民法典》第414條解讀
11、動產(chǎn)抵押權與質權競存時的清償順序
問題:已經(jīng)抵押給銀行的財產(chǎn)又質押給其他債權人,清償順序如何確定?——《民法典》第415條解讀
12、購買價金擔保權超優(yōu)先規(guī)則
問題:買受人將所購動產(chǎn)抵押給出賣人作為價款擔保,但在辦理抵押登記之前,又將該動產(chǎn)抵押給其他債權人且登記,清償順序如何確定?對于動產(chǎn)抵押,債權人究竟應當如何控制風險?——《民法典》第416條解讀
13、通過高額抵押債權確定規(guī)則
問題:當通過高額抵押遇見查封,債權何時確定?——《民法典》第423條解讀
14、債權轉讓對擔保責任的影響
問題:債權轉讓未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的,受讓人能否向抵押人主張優(yōu)先受償權?《民法典》第407、547條解讀
三、《民法典》保證擔保制度的主要修改及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1、保證擔保的實現(xiàn)條件
問題:債務未到期,債權人能否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681條解讀
2、獨立保證約定的效力
問題:保證合同中能否約定“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682條解讀
3、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及限制
問題: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或民辦醫(yī)院對外提供擔保是否有效?——《民法典》第683條解讀
4、保證合同的形式
問題:股東在公司內部文件上簽章同意為公司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合同是否成立?——《民法典》第685條解讀
5、保證方式的確定
問題: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該約定屬于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民法典》第686條解讀
6、保證責任的范圍
問題:保證合同中能否約定“如果保證人未依約履行保證責任,應另行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民法典》第691條解讀
7、保證期間的確定
問題:保證合同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如何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民法典》第692條解讀
8、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問題:對保證人主張權利,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民法典》第694條解讀
9、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問題:債權人和債務人將“到期還本付息”的約定變更為“分期還本付息”,保證責任如何承擔?——《民法典》第695條解讀
10、債權轉讓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問題:債權轉讓未通知保證人,保證人是否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696條解讀
11、債務轉移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問題:債權人和保證人能否約定“保證人同意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697條解讀
12、主債權與保證人的追償權
問題:連帶共同保證中,債權人向部分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保證人?——《民法典》第699條解讀
13、主債權與保證人的代位權
問題: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債權人未受清償部分的債權與保證人的追償權何者優(yōu)先?——《民法典》第700條解讀
14、債權人對保證人抗辯的應對
問題:保證人是否有權行使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民法典》第701、702條解讀
四、《民法典》非典型擔保制度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1、買賣合同中的所有權保留
問題:買賣合同中約定所有權保留的,如果買受人將取得的貨物抵押給其他債權人,債權人的抵押權和出賣人的所有權何者優(yōu)先?——《民法典》第641、642條解讀
2、融資租賃合同
問題:在融資租賃業(yè)務中,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抵押給其他債權人是否有效?出租人的利益如何保護?——《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資租賃合同”解讀
3、保理合同
問題:保理業(yè)務和債權質押業(yè)務的區(qū)別是什么?保理人的利益如何保護?——《民法典》第十六章“保理合同”解讀
專題三:《民法典》合同通則的主要修改及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一、合同的訂立
1、書面合同的表現(xiàn)形式——《民法典》第469條解讀
2、合同的成立——《民法典》第490條解讀
3、預約合同與銀行《授信合同》的區(qū)別——《民法典》第495條解讀
4、銀行提供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項——《民法典》第496、497條解讀
二、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成立、不成立、生效、不生效、效力待定、無效、可撤銷的區(qū)別——《民法典》第502條解讀
2、合同效力認定的法律適用——《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解讀
3、表見代表的認定及效力——《民法典》第504條解讀
三、合同的履行
1、“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認定——《民法典》第518條解讀
2、連帶債務份額的確定——《民法典》第519條解讀
3、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債務對債權人及其他連帶債務人的影響——《民法典》第52條**款解讀
4、債權人免除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對債權人及其他連帶債務人的影響——《民法典》第52條第二款解讀
5、利益第三人合同的規(guī)則適用——《民法典》第522、523條解讀
6、借款人能否依據(jù)情勢變更原則要求解除合同、延期還款或減免利息——《民法典》第533條解讀
四、合同的保全
1、債權人代位權的規(guī)則變化——《民法典》第535、536、537條解讀
2、債權人撤銷權的規(guī)則變化——《民法典》第538-542條解讀
問題:債務人放棄債權擔?;驉阂庋娱L其債權的履行期限,債權人能否行使撤銷權。
五、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1、合同變更、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規(guī)則變化——《民法典》第六章解讀
2、債務加入的法律問題——《民法典》第552條解讀
六、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如何理解合同終止——《民法典》第557條解讀
問題: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關系;
問題:借款人死亡,借款合同終止嗎?
2、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按照什么順序履行?——《民法典》第561條解讀
3、關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問題——《民法典》第562-566條解讀
七、《民法典》其他部分內容的主要修改及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1、總則編關于商事主體的規(guī)定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2、婚姻家庭編關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夫妻共同債務的規(guī)定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3、繼承編關于遺囑效力的規(guī)定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專題四:《九民紀要》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
一、《民法典》與《九民紀要》的關系
二、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九民紀要》第17-23條解讀
問題1:公司對外擔保是否必須要有公司的相關決議;無決議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2:分公司對外擔保,除了獲得總公司書面授權,是否還需要有總公司的相關決議;
問題3:公司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并已經(jīng)辦理了抵押登記,是否還需要再出具公司的相關決議;如果沒有補充提供決議,抵押是否有效;
問題4:公司為自己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是否需要出具公司相關決議;
問題5:公司為本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擔保,是否需要出具股東會決議;
問題6:公司為公司的隱名股東提供擔保,是否需要出具股東會決議;
問題7:一人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如何出具公司決議;
問題8:如果公司提供的擔保決議是偽造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債權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問題9:公司章程規(guī)定對外擔保需要股東會決議,實際擔保時出具的是董事會決議,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10:公司章程規(guī)定對外擔保需要董事會決議,實際擔保時出具的是股東會決議,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11:公司章程沒有規(guī)定對外擔保的決議機關,公司擔保時究竟是應當提供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或是可以不提供決議;
問題12:公司章程規(guī)定對外擔保同時需要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實際擔保時只出具股東會決議,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13:什么樣的公司擔保決議是有效的,債權人需要審查擔保決議的哪些內容;
問題14:公司擔保決議是否需要面簽;
問題15:債權人接受公司提供擔保時是否必須審查公司章程,需要審查章程的哪些內容。
三、公司人格否認——《九民紀要》第10-13條解讀
1、公司法人人格獨立 股東有限責任
2、公司人格否認糾紛案件審理的基本原則
問題:資產(chǎn)保全業(yè)務中如何運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追究股東的連帶責任?
四、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
1、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的基本原則
2、關于蓋章行為的法律效力——《九民紀要》第41條解讀
(1)非備案公章簽訂的合同的效力如何?
(2)如何更好的防范簽名和假公章風險?
案例:某銀行信貸客戶在信貸合同中使用多枚公章的效力確定
3、以物抵債協(xié)議法律問題——《九民紀要》第44、45條解讀
(1)以物抵債協(xié)議的性質(實踐性還是諾成性)
(2)履行期屆滿前達成的以物抵債協(xié)議
(3)履行期屆滿后達成的以物抵債協(xié)議
(4)訴訟中(包括一審和二審)達成以物抵債協(xié)議法院如何處理?
(5)訴訟中以物抵債法院能否根據(jù)抵債協(xié)議出具民事調解書?
(6)執(zhí)行中的以物抵債?
五、擔保糾紛案件的審理
1、審擔保糾紛案件審理的基本原則
2、獨立擔保約定的效力——《九民紀要》第54條解讀
問題1:如何識別一份保函為獨立保函;
問題2:獨立保函的法定適用范圍;
問題3: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獨立擔保的效力如何認定;
問題4:獨立擔保認定無效后,擔保人承擔什么責任。
3、混合擔保的處理——《九民紀要》第56條解讀
問題1:混合擔保中的責任順序:人保與物保何者優(yōu)先;
問題2:擔保人承擔了擔保責任之后,是否可以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問題3:債權人放棄對債務人的擔保物權,其他擔保人是否免責;
問題4:債權人放棄對第三人的擔保物權,其他擔保人是否免責;
問題5:擔保人如何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可以相互追償;
問題6:在混合擔保中,債權人如何行使選擇權?
問題7:擔保合同中約定“無論是否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可向本合同中的擔保人行使擔保權利”是否可以理解為對債權人行使權利順序的約定;
問題8:債權人怠于行使擔保物權,其他擔保人是否免責。
4、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的法律后果——《九民紀要》第59條解讀
問題1: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后登記的擔保物權是否消滅;
問題2:債權人如何在主債權訴訟時效內行使擔保物權才不會導致?lián)N餀嗟南麥纾?br />
問題3: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后,物上擔保人如何主張權利;
問題4:當事人約定或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有效。
5、擔保責任的范圍——《九民紀要》第55條解讀
問題1:確定擔保責任范圍的一般規(guī)則;
問題2:擔保責任大于主債務的具體表現(xiàn);
問題3:法院能否依職權認定擔保責任大于主債務的部分無效;
問題4:擔保人能否就其所承擔的責任大于主債務的部分向主債務人追償。
6、借新還舊的擔保責任——《九民紀要》第57條解讀
問題1:如何區(qū)別借新還舊和貸款展期;
問題2:擔保舊貸的擔保物權在借新還舊之時是否消滅;/
問題3:新貸和舊貸的保證人系同一人和非同一人時分別如何處理;
問題4:當事人約定擔保舊貸的未涂銷抵押權繼續(xù)為新貸提供擔保的,是否有效。
7、約定擔保物權的效力——《九民紀要》第67條解讀
問題1:擔保物權法定登記機構是否限于擔保法、物權法規(guī)定的登記機構;
問題2:約定擔保物權但因無法定登記機構而未登記的,是否具有物權效力;
問題3:不具有物權效力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對抗效力和優(yōu)先性。
8、擔保債權的范圍——《九民紀要》第58條解讀
問題1:判斷以登記作為公示方式的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一般是以擔保合同約定為準,還是以登記的范圍為準;
問題2:在登記簿不記載擔保范圍的情形之下,如何認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
問題3:在登記簿規(guī)范地記載了擔保范圍的情形之下,如何認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
問題4:登記簿如何規(guī)范地記載擔保范圍。
9、讓與擔保的效力及權利實現(xiàn)——《九民紀要》第71條解讀
問題1:如何判斷一個協(xié)議是財產(chǎn)轉讓協(xié)議還是讓與擔保;
問題2:讓與擔保是否因虛假意思表示而無效;
問題3:讓與擔保是否違反物權法定原則;
問題4:約定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財產(chǎn)歸債權人所有的讓與擔保是否有效;
問題5:讓與擔保什么情況下具有物權效力;該物權是所有權還是擔保物權;
問題6:股權讓與擔保中如何判斷受讓人是股東還是有擔保的債權人。
信貸業(yè)務影響培訓
轉載:http://santuchuan.cn/gkk_detail/280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