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強調一個觀點,企業(yè)的發(fā)展分成五個階段,小穩(wěn)強大久,先做小,再做穩(wěn),再做強,再做大再做久。所以沒有道理,一開始就搞得很大,寧可公司不大,但是賺錢,別搞得很大,卻不賺錢。你一定會說那有什么關系,你對不起員工,也對不起股東,甚至也對不起社會,因為你搞得太大了,別人就沒有機會了,甚至你的質量就下降,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所以說我覺得按照這個思路來講的話,我們應該這么做。
1、先做除法。把不能搞的事業(yè)把它拿掉,我不太相信一個人什么東西都會,你總有幾個你做的不好的事,就把它拿掉了,這就是除法。
2、再一個就做減法,減法就在同一個事業(yè)里面,你也有很多產品也把它拿掉。這除法是講事業(yè),減法是指產品,就是產品線和我們的產品組合,這兩個一去掉以后,你立刻就小了,因為你就開始賺錢了。一個公司最怕的是東西做了一堆,三分之二不賺錢,就三分之一的利潤就被他三分之二的不賺錢給吃掉了。我就這樣做,沒有道理。我想我國在發(fā)展過程當中,我們也會體會到這一點,慢慢的我們也開始不要搞得太大。我請問各位一下,我們拿上海的舉例,100個企業(yè)90個不賺錢比較好,還是1萬個企業(yè),大家都賺錢比較好,不用問了,對不對?這道理一聽就很明白,寧可大家都賺錢都不大,然后把它組織用蜂巢,把它組成一個大的,而不是一堆大的,都不賺錢,錢還給他們都浪費光了,小的還沒有飯吃,我就這樣做,非常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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