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羅赫塞簡介
保羅·赫塞(Hersey,1931年1月26日—2012年12月18日)是世界*的組織行為學大師和全球領導力大師。他以情境領導理論而聞名,并出版了《組織行為學》等著作。他在領導力研究領域有著深遠的影響,其提出的觀點為眾多企業(yè)和組織在領導力發(fā)展方面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jù)。
二、領導力即影響力
保羅·赫塞認為“領導力就是影響力”,這一簡潔的定義深刻地揭示了領導力的本質。領導力不是一種操縱,不是通過強制手段去驅使他人做事。而是一種對他人產生影響的過程,影響他人做他可能不會做的事情。例如在一個項目團隊中,一位成員可能對某個任務存在畏難情緒,缺乏主動去完成它的動力。而具有領導力的團隊領導者,通過自身的影響力,如積極的態(tài)度、對任務清晰的規(guī)劃和對成員能力的信任等方面,能夠讓這位成員克服畏難情緒,積極投入到任務中去。
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領導力,只要成功地影響了他人的行為,就是在使用領導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能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比如在一個學習小組中,某個同學可能因為自己對知識的深入理解和積極的學習態(tài)度,影響了其他同學對待學習的態(tài)度,使他們也變得更加積極主動。這個同學雖然沒有傳統(tǒng)意義上的領導職位,但他卻在這個小群體中發(fā)揮了領導力的作用。
三、領導力與下屬成熟度的關系
保羅·赫塞和肯尼斯·布蘭查德認為,領導者的領導方式,應同下屬員工的成熟程度相適應。在下屬員工漸趨成熟時,領導者的領導方式也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當員工處于較低的成熟度階段時,可能需要領導者更多地給予指導和明確的指令;隨著員工的成熟度不斷提高,領導者可以逐漸給予員工更多的自主空間,更多地采用授權等領導方式。
這就好比一個剛入職的新員工,對于公司的業(yè)務流程和工作內容都不太熟悉,這時候領導者需要詳細地告訴他應該做什么、怎么做。而當這個員工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能力也得到了提升,成為一名成熟的員工時,領導者如果還事無巨細地進行指揮,反而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此時領導者應該給予員工更多的自主權,讓員工能夠在自己的工作范圍內自主決策。
四、領導力與執(zhí)行力的關聯(lián)
成功企業(yè)的經驗和研究結論表明,“執(zhí)行力”問題就是“領導力”問題,“執(zhí)行力”的本質是“領導力”。從保羅·赫塞的領導力定義來看,當領導者通過自身的影響力去影響員工的行為時,其實也是在推動員工去執(zhí)行任務。如果領導者能夠有效地發(fā)揮領導力,員工的執(zhí)行力自然會得到提升。
例如在一家企業(yè)中,領導者制定了一個新的營銷策略,要在市場上推廣一款新產品。如果領導者能夠通過自己的影響力,讓各個部門的員工都理解這個策略的重要性,并且積極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如研發(fā)部門積極改進產品、市場部門精心策劃推廣活動、銷售部門努力拓展客戶等,那么這個營銷策略就能夠得到很好的執(zhí)行。反之,如果領導者不能有效地發(fā)揮領導力,員工可能對這個策略不理解、不重視,執(zhí)行力就會大打折扣。
保羅·赫塞對領導力定義為影響力的這一觀點,無論是在理論研究還是在企業(yè)等組織的實際運營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它提醒領導者要注重自身影響力的培養(yǎng),并且根據(jù)下屬的情況和組織的目標,靈活調整領導方式,從而提升整個組織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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